首页 > 教育资讯 > 正文

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秋季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2024-10-13 01:58:19 | 选校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22010183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专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5014331隶属于:福建省
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秋季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秋季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校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吉林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招生层次;招生形式有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招生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单独招生。

第三条 我校全称为吉林大学,是国家公办、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各学部各学院的本科专业及高职(专科)专业分布在长春市内的七个校区,分别为:前卫南区、前卫北区、南岭校区、朝阳校区、新民校区、南湖校区、和平校区。

第四条 我校培养的本科、高职(专科)毕业生,毕业时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吉林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权利平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管理体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我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集体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并指导全局性工作。学校成立吉林大学招生委员会,以加强招生管理、决策和评价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第七条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机构,在本科、高职(专科)招生方面的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全日制本、专科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全日制本、专科生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全日制本、专科生的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全日制本、专科生的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开展全日制本、专科生招生的政策和信息咨询工作。

7.组织开展保送生、运动训练专业学生的提前选拨和录取工作,开展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艺术类和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和资格确认工作。

8.负责全日制本、专科生招生信息统计、发布和档案转递工作。

9.组织开展全日制本、专科生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负责保留入学资格新生的管理工作。

10.完成学校和有关招生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和监察处作为吉林大学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录取期间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及教育公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 我校预留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平衡各省区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

1.调档比例。学校在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区生源情况而定。

2.院校志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3.专业级差。我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确定专业,在第一二专业志愿间设置3分的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包括江苏)。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实考分减掉分数级差进入第二个专业志愿排队,第二志愿及以后志愿间级差为零分。

4.优先级别。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高考文化课总分及报考专业顺序相同的考生,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5.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

6.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各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均只招收文化课总分高于重点线100分及以上的考生,并且理科试验班(数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物理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计算机、唐敖庆班)要求数学、外语成绩均在120分及以上;理科试验班(化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生物学,唐敖庆班)要求外语成绩在120分及以上。

7.退档。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8.征集志愿。当有志愿考生的数量不足以完成招生计划时,我校将征集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我校将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区录取。

9.在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江苏省,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按照“语、数、外三科”高考总分与“应届生见A加分”之和,对考生排序并确定专业录取;当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于科目等级,要求理科选测科目的物理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要求文科选测科目的历史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

10.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第一、二志愿专业间不计算分数级差,此规则下的平行分考生,在服从专业调剂条件下全部录取。

11.本科中的物理学类(中俄联合培养)专业、工科试验班(软件工程)、软件工程专业及国防生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护理学专业宜女生就读。高职(专科)的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专业、水文与工程地质专业、钻探技术专业、岩土工程技术专业、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宜男生就读。

12.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特殊类专业录取

1.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

2.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各省区投档后,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高职(专科)的美术类专业,按投档后的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特殊类考生录取

1.我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吉林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定向招收和培养国防生,只招收有志愿且年龄在17至20周岁(截至入学当年8月31日)、英语语种的高中毕业生,应往届均可报考,在提前批次录取。学校按招生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重点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政审、面试和军校体检合格(指挥类专业要求指挥类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学校普通专业的录取原则予以录取。

2.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我校招生计划,按招生简章或实施方案录取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

3.对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新疆南疆计划考生、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

1.英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且母语为非朝鲜语的考生。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并成绩合格。

2.我校本科的人文科学试验班(文学与史学,匡亚明班)、理科试验班(数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物理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化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生物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计算机,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半导体化学)、理科试验班(地球物理学,李四光班)、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工科试验班(软件工程)、软件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制药工程(基地班)、生物医学工程(再生医学,五年)、临床医学(5+3)、口腔医学(5+3)、口腔医学(五年)、护理学(五年)、药学临床药学(五年)、信用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专业的部分课程将开展汉、英双语授课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高职(专科)的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专业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我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校七个校区具体地址分别为:

前卫南区: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

前卫北区:长春市解放大路123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岭校区: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邮政编码130025;

朝阳校区: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38号,邮政编码130026;

新民校区:长春市新民大街828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湖校区: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邮政编码130012;

和平校区:长春市西安大路5333号,邮政编码130062。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吉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 我校招生网站: ,咨询电话:0431-85166420,传真: 0431-8516622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431-85167449。

第二十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秋季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秋季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 学校代码:14331(全国代码)

第三条 学校地址

1.东海校区(校本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滨城嘉祥路801号(邮编362000)

2.永 春 校 区: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城北环路389号 (邮编362600)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七条 学校简介: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创办于1890年。学校占地面积近500亩,目前教职工383人,在校生近5000人。学校传承百年老校“爱国爱校、爱拼敢赢、爱严相济”的精神,遵循“自强、进取、树己、树人”的校训,培育具有百年特质的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努力培养高素质、反思实践型的特色人才。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师范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先进单位”、“全国‘十一五’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全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福建省“文明学校”、“福建省校园安全稳定先进集体”、“ 福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小组和监察组。

招生工作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招生日常具体工作;招生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利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计划及学制

秋季我校拟面向全国招生(福建、山西、安徽、河南、贵州、云南、甘肃、广西),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统招计划754人,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320人。

分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计划本。

第十条 招生专业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特教方向)、学前教育(英语方向)、学前教育(艺术方向)、早期教育、初等教育、特殊教育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休闲服务与管理、主持与播音、体育教育舞蹈教育(学前方向)、艺术教育(学前方向)。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

1、学费:

(1)大专一般专业,每学年6000元/生;

(2)大专艺术类专业,每学年7200元/生;

注:以上收费标准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和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执行。

2、住宿费:根据泉价〔2010〕59号文件收取,500元/每生/每学年(永春校区600元/每生/每学年)。

3、代办费:预收900元,多还少补。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最终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准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第五章 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助学政策

根据国家政策,在校期间,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政府助学金及学校奖学金。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录取方法:我校执行各省制订的招生录取政策,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对于福建省内考生根据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模式录取;对省外考生,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志愿专业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根据福建省教育厅闽教学〔2015〕3号文执行。

2、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专业清”、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当考生所报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的培养要求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其中报考我校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毕业后担任教师的要求(身体外貌正常,语言表达清晰)。

4、录取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5、录取照顾政策按生源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网站和我校网站上公布,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及其它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我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主动放弃入学资格。

我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历文凭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规定毕业学分,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章 咨询与联系方式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嘉祥路801号 邮编:362000

联 系 人:陈老师、郑老师、刘老师

学校网址:

电子邮箱:zsb@qzygz.net

招生咨询电话:0595-22392291、22371633、22717930

招生投诉电话:0595-22387109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本章程仅适用于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度秋季招生工作。如有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凡以前我校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5月

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秋季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吉首大学2022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

吉首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吉首大学2022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吉首大学2022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吉首大学章程》,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吉首大学;学校英文名称:Jishou University;国标代码:10531;学校性质:省属公办综合性大学;办学层次:本科;主管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学校注册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邮编:416000。

第三条 学校在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和张家界市永定区两地办学。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由吉首大学负责。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相对独立,实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与吉首大学共建共管、以湘西自治州为主的管理体制,在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办学。

第四条 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与外国留学生资格。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习期满,考核合格,颁发吉首大学毕业证书;对于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吉首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类别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职高对口计划、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免费培养、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地方专项计划、港澳台联合招生、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选校网

第六条 学校成立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处理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学校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学校办学条件,结合各省生源情况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

第十条 学校将分省来源计划报送到各有关省(市、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生源不平衡、专业不均衡以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其中,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要求,在内蒙古自治区非艺体类专业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录取缺额时,接收下一级志愿或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非特殊类型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退和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对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投档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对于实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该省(市、区)投档规则,择优录取。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包含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学类)录取规则:学校2022年不组织艺术校考,艺术类专业以各省(市、区)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为依据,生源省份有明确投档规则的省份,按该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舞蹈类专业原则上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为便于顺利就业,建议身高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湖南省的录取原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体育专业统考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成绩,并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择优录取。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果某省未计算综合分,对于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实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该省(市、区)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录取规则: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技术测试和文化测试,学校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有关省(市、区)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十八条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录取规则: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录取按湖南省录取政策执行。学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预录名单,并将预录名单及生源情况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由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通知预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校根据签订协议情况确定录取名单。

第十九条 职高对口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联招生、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区)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二十一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性别不限。

第二十二条 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三条 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录取按照当年公布的计划执行,预科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选择专业时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各专业收费标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免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除执行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外,还采取设立学校奖学金、社会资助专项基金、勤工助学岗位、绿色通道等措施,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未经批准逾期一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艺体类专业新生还须参加专业复测。凡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43-8564141 0743-8563838(传真)

招生网址:

学校网址: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如遇教育部或各省(市、区)招生政策变化,学校将依据变化情况对本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另行公布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吉首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程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核准发布,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一致。

以上就是选校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选校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选校网:www.daaxx.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秋季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相关推荐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春季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春季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0年春季招生简章春季分类分类招生类型我校2020年春季分类招生类型包括以下: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自主招生、高职专业学院等类型。2020年我校招生计划总数8680人。在春季高考招生中,拟招6963人。其中,依据学考:文科计划招生1178人,理科计划招生2114人,美术类计划招生203人;3+证书计划招生1476人;高职专业

2024-10-04 13:17:50
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西北大学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西北大学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019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校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吉林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招生层次;招生形式有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招生

2024-10-07 21:32:26
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同济大学招生章程)
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同济大学招生章程)

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019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校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吉林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招生层次;招生形式有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招生

2024-10-15 22:49:15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普通高中注册入学招生简章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普通高中注册入学招生简章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面向普通高中注册入学招生简章一、学校性质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招生代码:1330(江苏)11939(国标)办学层次:高职、高专办学类型:公办高职专科学历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二、学校概况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14年的江苏省立第八师范,曾是“海赣沭灌”地区的最高学府、教师摇篮,也是这一地区早期党组织诞生地

2024-09-30 14:32:12
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8151南昌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
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8151南昌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

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019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校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吉林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招生层次;招生形式有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招生

2024-10-03 00:40:08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的校名全称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为NorthwestA&amp;FUniversity,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

2024-09-27 10:47:00
五邑大学从哪一年秋季开始招生(中山开放大学(中山电大)电大中专、大专、本科秋季招生简章)
五邑大学从哪一年秋季开始招生(中山开放大学(中山电大)电大中专、大专、本科秋季招生简章)

五邑大学从哪一年秋季开始招生2006年五邑大学对省外的招生计划240名,其中安徽36名、福建35名、江西35名、湖北43名、湖南41名、广西30名、重庆20名。由于录取人数不多,分数较高,05年不少省份都高于当地重点线。五邑大学是一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本科院校,位于广东省江门市。作为一所新兴的综合性大学,五邑大学的发展方向是全日制本科教育,涵盖工、理、管、文、法、经、教育

2024-10-03 13:31:18
贵阳单招学校录取分数多少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简章
贵阳单招学校录取分数多少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简章

2016单招贵阳护理和遵义医专分数线?①2015年贵阳护理和遵义医专分数线在200分左右,当然各个地区会有些许偏差。②一般来说,大部分院校是不公开单招分数线的,都是需要学生自己登高职单招学校网站自己查看的。③单招分数查询一般都是在考试后一个月进行。单招主要面向的是高职高专院校的学生,所以难度都会比较简单。因此难度也会比较低。每年单招填这个学校的人数不同,落差大的话

2024-08-28 09: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