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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的内地学校名单 求珠海所有大学的名单

2024-10-07 06:06:38 | 选校网

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招生的内地学校名单 求珠海所有大学的名单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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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的内地学校名单 求珠海所有大学的名单

二本里面好一点的师范大学?附理科、文科450分左右师范大学名单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老师作为传道者,自古以来,地位颇高,也尤为受欢迎,为此不少人都有了一个教师梦,我国师范大学也迎来了招生热潮。那么,二本里面好一点的师范大学有哪些?本期我将为大家解答,并附上2020年450分左右的师范大学名单。

一、二本里面好一点的师范大学?

自本科院校等级合并以后,二本大学称呼只是民间说法,并不是官方说法。因此,本文的二本师范大学是指在多个省份进行本科二批招生录取的大学,在此,我以湖南、湖北、河南省为例,选取了5所文科录取分较高的二本院校。

1、哈尔滨师范大学

高校介绍:哈尔滨师范大学成立于1951年,是哈尔滨省属重点大学,在软科和校友会2020年中国大学排行榜中位于全国前200名,师范大学排行榜中位于内地23名,综合实力不低。

重点专业: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美术学

录取分(文科): 河南556分,湖北518分、湖南548分;

2、沈阳师范大学

高校介绍:沈阳师范大学入选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学校始建于1951年,现占地面积1228282.7平方米,拥有26个二级学院和本科专业76个。

重点专业: 教育学、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

录取分(文科): 河南556分,湖北505分、湖南529分;

3、湖州师范学院

高校介绍:湖州师范学院是浙江湖州地区唯一一所本科院校,学校占地1600余亩,拥有13个二级学院,举办1所独立学院,共有53个本科专业,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现有教职工2700余人。

重点专业: 数学与应用数学小学教育

录取分(文科): 河南570分,湖北523分、湖南526分;

4、长春师范大学

高校介绍:长春师范大学位于吉林长春,是吉林重要的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师资培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是具有博士学位授予地的省属师范大学。

重点专业: 科学教育人文教育历史学

录取分(文科): 河南551分,湖北516分、湖南548分;

5、西安文理学院

高校介绍:西安文理学院是由西安政府主办、省市共建的师范本科高校,学校现有高新、太白和书院3个校区,共设有47个本科专业;与美国、加拿大等多地多所高校建立友好合作,互派学生交流学习。

重点专业: 小学教育、会计学汉语言文学;

录取分(文科): 河南552分,湖北517分、湖南548分;

院校录取分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该校的办学水平,以上便是5所录取分较高的二本师范大学了,算是二本里比较好的师范院校,整体实力不低,重点专业突出,值得考生报考。

二、 2020年 450分左右师范大学名单

我以陕西省为例,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本科二批投档线信息,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录取分在450分左右的师范大学名单。

从下表可知,陕西省文史类考生450分左右能考上的公办师范大学,只有合肥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和渭海师范学院三所院校,数量远远少于理工类。理工类考生450分左右能上的师范院校较多,且分数在上下10分浮动,分数段相对集中。具体名单如下:

总结:报考大学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考虑因素颇多,希望每位考生都能考上自己满意的大学,以上信息可供参考,最终选择须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

招生的内地学校名单 求珠海所有大学的名单

昆山杜克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昆山杜克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 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主要适用于面向中国内地的本科招生。国际学生招生和华侨及港澳台招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参照本章程执行。 选校网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昆山杜克大学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6406


第六条 学校地址:江苏省昆山市杜克大道8号,邮政编码:215316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学历教育、研究生学位教育


第八条 办学性质:昆山杜克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是美国杜克大学与武汉大学合作创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中外合作大学,旨在建设一所世界一流的以通识博雅教育为特色的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帮助来自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学生创造有意义、有成就的人生。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第十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将获得以下全日制本科证书:


1、昆山杜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监制)


2、昆山杜克大学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3、杜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美国杜克大学颁发、美国南方院校联盟委员会认证)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并设立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国际招生录取办公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建议、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二条 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为学校中国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团队负责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录取团队负责录取细则的制定、申请材料的审阅以及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并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上述办公室可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的考核(考察)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昆山杜克大学中国本科招生网( )、昆山杜克大学主页(www.dukekunshan.edu.cn)、微信公众平台、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2023年在中国内地面向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学校分省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第五章 专业设置


第十五条 学校本科实施通识博雅教育,新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学生可在大学二年级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自主选择专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中的昆山杜克大学招生专业,仅用于学生高考志愿填报。


经教育部批准,目前已经设立的本科专业有:1、材料科学与工程;2、数学与应用数学;3、生物科学;4、化学;5、全球健康学;6、环境科学 ;7、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8、历史学;9、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10、经济学;11、数字媒体艺术;12、英语;13、心理学;1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第六章 录取规则及选拔程序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中国内地)以及学校自主评估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采用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招收中国内地学生,根据申请人高考成绩(权重50%)、学校自主综合评估(权重40%,包括对申请材料和自我陈述短视频的全面评估、以及申请者剑桥领思在线英语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权重10%),进行综合评分,顺序择优录取。若学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无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合格与不合格区分的,则学校自主综合评估的权重以50%计算。


? 高考成绩:学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换算方法按照高考满分为50分,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为30分,在此区间进行线性折算。


? 学校自主综合评估:包括对申请材料和自我陈述短视频的全面评估以及申请者在线进行的剑桥领思英语测试(Linguaskill)成绩。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的,根据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按照等级折算,满分10分,全A即为10分,出现B、C、D按照等级和门数相应扣减分数。


第十八条 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以上方法计算所得的综合评定成绩择优录取,如果出现综合评定成绩相同的情况,我校将依次依据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三门总分、外语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批次:我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在山东省列入综合评价批、在广东省列入特殊类型招生批)完成录取,申请人应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要求进行志愿填报等信息采集工作。江苏入选考生必须在2023年5月31日前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gk.jseea.cn),确认报考昆山杜克大学的志愿及顺序。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确认报考昆山杜克大学,即被视为放弃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资格。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根据我校提供的入选考生排名和考生确认的志愿及顺序进行投档,并由我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二十一条 我校所有本科专业均采用全英文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二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港澳台及华侨学生采用“综合评估+港澳台联考/台湾地区学科能力测试”模式招生,录取办法按联招办及学校有关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自主评估选拔程序


1、Slate入学申请:报考学生需在2023 年1月3日或2月12日23:00之前通过Slate系统提交入学申请和书面材料扫描件,并且邮寄推荐信至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其中书面材料包括高中阶段成绩单、课外活动证明材料、英语及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


2、材料审核:学校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并于2023年2月中旬和3月中旬以电子邮件和系统查询分别通知第一轮和第二轮申请人初步审核评估结果以及是否受邀参加剑桥领思英语测试(Linguaskill)和自我陈述短视频录制。


3、剑桥领思英语测试(Linguaskill):初步审核通过的申请者必须在3-4月份期间完成在线领思英语测试,昆山杜克大学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将对领思英语测试成绩进行换算,计入自主综合评估成绩。


4、自我陈述短视频:初步审核通过的申请者必须在3月份通过我校 Slate申请系统录制2-3分钟的全英文自我陈述短视频。学校将组织对短视频进行评审,结果计入自主综合评估成绩。


5、入围名单公示:学校自主综合评估结果将于2023年4月下旬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申请者,并且该入围名单将于5月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并报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备案和公示。


第七章 入学体检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要求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其他杂费,具体标准和办法按江苏省物价部门的批复或备案执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昆山杜克大学本科教育学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8】18号)、以及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7月7日对《昆山杜克大学日常收费情况变更报告表》的批复,2023年本科入学新生的学费标准为170,000元/生/年。标准如有调整,则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最新批复为准。


第九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校将根据自主综合评估成绩和高考成绩颁发给符合标准的申请人不同额度的奖学金,根据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确定不同额度的助学金,具体细则及实施办法将由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根据学生学业成绩、个人情况及学校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实行。


第十章 招生咨询、申诉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部门: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


电话:0512-36657028


电子邮箱:china-admissions@dukekunshan.edu.cn


学校网址:


第二十九条 在录取期间成立申诉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申诉邮箱:DKU-compliance@dukekunshan.edu.cn


第三十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审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正式学籍。复查存在问题的,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一条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学校组织的普通本科招生考试(考核)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有渎职、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的,由学校监察部门会同学校招生部门调查、核实后,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部门负责解释。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为准。

招生的内地学校名单 求珠海所有大学的名单

求珠海所有大学的名单

选校网(https://www.daaxx.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求珠海所有大学的名单的相关内容。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原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举办、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建设珠海分校是北京师范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宏伟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珠海分校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教育与科技产业复合发展、特色鲜明的综合性改革实验区,发展成为开放式、有特色、应用型高水平大学。

2、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于2004年5月8日正式成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美丽的珠海市唐家湾,京港澳高速公路、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从学校的东北两侧通过,学校东门面对广珠城轨唐家湾站,50分钟往返珠海与广州,交通十分便利。校园内20万平方米的人工湖波光涟漪,绿化环境达校区总面积80%以上。

3、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是经教育部2004年5月18日批准成立,现由吉林大学与珠海市华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在吉林大学珠海校区合作建设的独立学院。通过吉林大学本部的大力扶持,依托吉大本部厚重的历史积淀与强大的教学资源,是广东最具就业竞争力的高校之一,连续五年就业率保持在百分之97以上,被评为“广东省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位居“2015年中国社会影响力独立学院”榜第一位、“2016年中国独立学院最佳专业排行榜”第一位、并连续三年在中国独立学院竞争力排行榜中位居第一。

4、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简称“UIC”,是首家中国内地与香港高等教育界合作创办的重点大学,创新地推行博雅教育及国际化办学模式,致力于建成世界一流的博雅型大学,培育国际精英人才,促进中国高等教育国际化。UIC创建于2005年,由北京师范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于广东省珠海市携手创立,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特批。2014年,UIC投入新校区建设,并规划将附近一带打造为“大学小镇”,新校园于2017年9月投入使用。

5、珠海艺术职业学院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颁发电子注册文凭,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珠海大道中部金湾区大学园区。学院二期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人民币5.31亿元,已经被列入广东省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是广东省2014年285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是珠海2014年27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

6、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广东省珠海市,是珠海市集高职中职教育、职前职后教育、学历非学历教育为一体,规模最大、专业最广、功能最齐全、辐射力最强的职业教育机构。由原珠海教育学院、珠海广播电视大学、珠海市工业技工学校、珠海市财贸学校合并组建而成,2004年4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2016年8月,入选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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